2009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现将2009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填写《2009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考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3月13日前交到我校招生就业处。
2.阅卷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成绩查询工作。试卷查询时只允许核对卷面各小题得分的累加总分与公布的总分是否一致,不得对试卷题目的应得分数进行二次评判,考生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触试卷。
3.成绩查询办理组织:
(1)聊城大学在校生由各学院统一办理;(2)外校在校生由生源学校统一办理;(3)往届毕业生或在省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须本人办理。
以上单位或个人需查询考生填写附件1,按规定时间送交我校招生就业处,过期不予办理。
附件1: 2009年专升本和学分互认成绩查询考生申请表
聊城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日